香港法治報數字報紙

2016年4月22星期五
註冊證書編號65374795號
第9期

澳門法治報香港萬象 胡建中:“港獨”永無出路 香港要抓機遇發展經濟 梁振英首次出庭作證 被告未聘律師親自盤問 港臺首開交接疑犯先例 或促進合作打擊犯罪 “十三五”規劃與香港機遇高峰論壇在港舉行 蘇錦梁呼籲:停止所有對旅客的不禮貌行動

香港萬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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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臺首開交接疑犯先例 或促進合作打擊犯罪

涉案的曾姓嫌犯(中)

【本報綜合報導】據新華網訊,曾轟動香港的“水泥藏屍案”近日取得重大進展。潛逃臺灣的3名疑犯,在港臺兩地沒有“引渡條款”的情況下,被兩地警方以變通方式交接回港。這也是香港回歸以來,香港特區與臺灣首次交接疑犯,或為今後兩地合作打擊犯罪打開一扇“新窗”。

案情回顧:“水泥藏屍”震驚香港

今年3月,香港警方在調查一宗失蹤案時,發現失蹤者已死亡並被“封屍”於水泥之中,此事一出,震驚香港。經調查,警方初步認定案件涉及金錢糾紛,死者本向嫌犯追債,結果反遭殺害。據瞭解,主犯帶同女友和另外兩名嫌犯早已於311日潛逃至臺灣。

涉案人員在潛逃臺灣一個月後,最終於臺北落入法網。

交接過程有講究

據港臺媒體報導,經過兩地警方溝通,為避開爭議,臺灣執法人員押解3名嫌犯(主犯女友已於前一天返港)在桃園機場辦完出境手續後,於登機橋上轉交給專程赴臺的香港警方。

在機上,3名疑犯未被帶上手銬。當飛機抵港後,香港警方立即將3人正式拘捕。

首度交接疑犯意義重大

香港法律專家表示,由於香港和臺灣並無司法互助協議,所以這次安排為非正式移交疑犯。

港臺媒體則分析認為,這是香港特區與臺灣警方交接罪犯的首例,可為兩地今後類似合作產生正面作用。

或解決“香港犯罪、跑路臺灣”難題

長期以來,由於香港和臺灣之間沒有“引渡條款”,造成不少香港罪犯逃往臺灣逃避法律制裁。比較知名的案例如原香港東方明珠集團主席黃煜坤,2013年因涉嫌詐騙及洗錢案遭香港廉政公署起訴,而後獲准以500萬港幣保釋,但他2015年以治療為由申請保外就醫赴臺獲准,至今未被逮捕宣判。

更早的例子還包括:有“五億探長”之稱的前香港警務處刑事偵查處總探長呂樂,在被訴貪汙受賄後,於上世紀70年代中期逃往臺灣,在臺灣長居30餘年,最後在加拿大病逝。

而臺灣和香港警方此舉,或許意味著今後香港罪犯在企圖逃往臺灣之前,可能需要仔細掂量掂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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