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官員冀基本法促當地發展 望官告“港獨”組黨
【本報綜合報導】 香港特區政府律政司司長袁國強23日表示,基本法在香港已經實行19年。通過實施《基本法》,不但可以推動特區經濟持續發展,維護法治,也能夠繼續彰顯香港獨特之處。
當天,香港基本法推介聯席會議舉辦紀念《基本法》頒佈26周年研討會,研討會以“國家體制與國際視野”為主題。中央政府駐港聯絡辦副主任楊健以及袁國強等350人參加此次研討會。研討會上,袁國強從基本法的歷史背景、相關條文、落實情況及未來發展等方面分享了他的個人看法。
袁國強表示,基本法是根據國家憲法第31條制定的全國性法律,目的是為香港特區的設立以及在特區實行的制度提供法律基礎,通過法律方式落實“一國兩制”。基本法的條文,令香港能夠保持以及充分發揮其國際城市的特質。
袁國強表示,根據基本法序言,制定基本法、成立香港特區的目的,是為了維護國家的統一和領土完整,保持香港的繁榮和穩定。香港能夠成為國際金融商貿中心,奉行法治,香港的穩健法律和司法制度是其中的關鍵因素。法治一直是香港的核心價值。基本法為香港的法治提供穩固的基礎。
袁國強認為,在一個國家之內實行兩種不同的制度,可以出現分歧,但也可以產生協同效應。展望未來,香港特區應繼續充分利用“一國兩制”的優勢,一方面堅守特區獨特之處及其核心價值,發揮所長,提升競爭力,保持其國際城市的地位,同時為國家發展作出貢獻,凸顯“一國兩制”可以為國家和香港發揮的效 益。要達到這目標,必須在“一國”的大前提之下互相尊重“兩制”的差異,展現“兩制”的協同效應。
研討會上,香港基本法推介聯席會議主席李宗德表示,回歸19年來,基本法一直維護香港法治的傳統,是香港賴以成功的基石。不過,近年香港一些以 “公民抗命”為名,實質破壞守法精神、無視法治的事件與輿論經常出現,不但不能為香港社會清源正本,更削弱了香港幾十年來得以良好發展的根基,影響了香港 的競爭力。
李宗德強調,要確保香港的穩定、繁榮和發展,各界必須進一步學習並深刻透徹地理解基本法,瞭解基本法下港人的權利與義務。只有認識基本法,捍衛香港的核心價值,才可以好好把握基本法賦予香港的優勢,更好地建設香港。
近期,香港有人公開宣稱成立以“港獨”為宗旨的政治組織(即所謂組黨)。港區全國人大代表、特區政府行政會議成員鄭耀棠表示,組黨是具體行動,“港獨”並非只是言論自由或學術自由這麼簡單。特區政府、律政司不可姑息,應著手研究控告、搜證等具體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