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毒保姆”一審被判死刑
供稱作案十起因關鍵證據缺乏認定一起
【本報綜合報導】近日,廣東省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廣東“毒保姆”殺人案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何天帶因犯故意殺人罪,且犯罪動機卑劣,社會危害性極大,被判處死刑。宣判後,何天帶當庭表示不上訴。
《法制日報》記者瞭解到,在該案偵查階段,何天帶曾供稱,在案發前的一年半的時間裏,自己曾用相同手法作案10起,其中兩起未遂,8人被害。但是,由於被害人家屬未能及時發現可疑情況、死者屍體已經火化等因素,導致關鍵證據缺乏,檢察機關並未認定這些案件,最終只就其中一起提起公訴。
毒殺七旬老太
據廣州市人民檢察院指控,2014年12月13日,被告人何天帶到廣州市南沙區大崗鎮某雇請保姆的居民家中照顧被害人何豔珠。16日淩晨5時許,何天帶為了能快點拿到工錢,用事先準備好的安眠藥、農藥“敵敵畏”等勾兌在肉湯裏,用兩支不同型號的針筒吸滿肉湯後,將剩下的肉湯誘騙被害人喝下。隨後趁被害人昏睡之際,將針筒內的肉湯分別注射到被害人的臀部和腹部。在發現被害人還有呼吸時,被告人何天帶又用自帶的尼龍繩勒住被害人的脖子,致其死亡。
據何天帶供稱,與雇主談好工資是每個月2500元,當時出面雇請她的是何老太兒媳,她說何老太能走不用怎麼照顧,看一下就行。到了家裏卻發現,老人並不如她所說的好照顧。
進入雇主家第4天,即2014年12月16日淩晨4時許,她將安眠藥、敵敵畏與肉湯勾兌,喂何老太喝下,“就像喂小孩一樣。她喝了兩湯匙羹,喝了之後睡著了。”在老人睡著後,何天帶又用針管吸滿兌有敵敵畏的湯汁,注射到老人的身體裏,“就像吸毒那樣子打,在腹部打了一針,沒用完的打到屁股上。”
6時許,她又用綁衣服的尼龍繩勒老人的頸部,“勒了幾秒鐘”。隨後,何天帶將針頭、農藥、安眠藥等藏到行李袋裏,“沒來得及丟”。
供稱殺人只為提早拿到工錢
因老太太的存摺、耳環等財物不見,其兒子懷疑是保姆偷走遂報警處理。
公安機關到場後,對何天帶進行了搜身,從其文胸中搜出耳環、戒指等財物。公安機關發現死者頸部有勒痕、臀部有針孔及流血等可疑情況,且在何天帶的行李中發現了17個注射器、針頭及繩子等物品。此後,公安機關在何天帶的住所搜查到敵敵畏農藥、老鼠藥等物品。經法醫鑒定,死者符合被勒頸致窒息性合併口服、 腹腔及臀部注射敵敵畏致死。
對於公訴人詢問她為何去雇主家當保姆,還隨身在行李中攜帶老鼠藥等物品時,何天帶在庭上辯稱,“我不是有備而來的。敵敵畏是有時候我沒事做了,就回出租屋毒一下蟑螂什麼的或消毒用的。我一直放在行李箱,2008年、2009年的時候就有了”。何天帶還特別提到,安眠藥是自己吃的,繩子則是用來綁衣服的,一直都放在行李包裏。至於為何要攜帶針頭針管,她並沒有解釋。
根據檢驗,何天帶隨身攜帶的針頭針管都檢出了敵敵畏和安眠藥成分,一個礦泉水瓶中裝有乳白色液體,裏面含有安眠藥成分。這些成分,在何老太的血液、尿液以及胃內容物都能檢查出來。
庭審中,何天帶情緒激動,多次痛哭表示不想再說話,對作案動機和過程均不願意細說,多次表示,“我殺人的理由就是為了提早拿到工錢,沒有其他理由了。”
公訴機關披露,根據公安機關偵查,除了檢察機關提起公訴的何老太一案,在案發前的1年半時間裏,何天帶還涉嫌利用做保姆的便利以類似方式殺害另外9位老人,其中兩起未遂、7起造成被害人死亡。但是由於各種原因,導致無法進行死因鑒定,從而缺乏關鍵證據。
檢察機關在庭上表示,此次指控中未對何天帶的其他行為予以認定,但並不代表她沒有其他犯案嫌疑。何天帶本人在公安機關審訊時一直很肯定地供述了這9起犯罪事實。公訴人就此建議法庭,在判刑時一併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