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滬港法律界「一帶一路」共贏 風險管理合作空間大
圖:粵滬港法律服務業交流合作座談會探討在「一帶一路」倡議下為法律界帶來的商機和發展機遇
【本報綜合報導】據大公報訊,粵滬港法律服務業交流合作座談會昨日在深圳舉行,律政司司長袁國強表示,上海、廣東和香港的法律服務業合作不應限於《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CEPA)的框架之內,三地應發揮各自優勢,共同開拓「一帶一路」倡議下為法律界帶來的商機和機遇。他又相信,三地在法律風險管理方面的合作空間很大,亦不存在惡性競爭,良性的合作、互動可以創造共贏。
座談會在深圳麒麟山莊舉行,司法部副部長趙大程、律政司司長袁國強、中聯辦副主任黃蘭發、中聯辦法律部部長王振民等出席座談,香港大律師公會主席譚允芝、香港律師會會長蘇紹聰在內的眾多香港法律界人士,以及北京、上海、廣東、福建、深圳等地的司法部門官員亦有參加。會議先由廣東省司法廳、上海市司法局分別介紹對港法律服務業交流合作取得的成績及經驗。
袁國強致辭時表示,香港、廣東、上海在經濟上有相當的發展,在法律服務方面亦有很大的交流及合作空間。首先,在CEPA的框架下,三地的法律服務合作的程度愈來愈緊密,最新的例子就是香港的律師事務所可在廣州、深圳、珠海以合夥聯營方式合作;去年11月,香港大律師已被上海當地的律師事務所聘用為香港法的法律顧問,這些都是令人鼓舞的發展。
法律風險管理合作空間巨
但袁亦指出,內地與香港的法律服務業合作,不應只限於CEPA的框架之內,因為現在的環境,已經與CEPA在2003年簽訂的時候很不一樣,當年沒有自貿區,也沒有現在非常重視的「一帶一路」倡議,「在大環境方面,(現在)與2003年簽訂CEPA的時候是兩碼子的事」。
袁認為,現在對粵滬港三地來說是重要契機,共同努力開拓「一帶一路」帶來的法律商機及機遇。他相信三地在法律風險管理方面的合作空間很大,「從內地的企業決定到『一帶一路』沿路的哪個國家投資、用什麼方法投資、那個地方的法律框架是怎樣、草擬合約時有什麼要注意、履行合同時會遇什麼的法律問題、出現糾紛時用什麼方法解決爭議,這些是我們從法律風險管理方面可以關注的事情」。
袁國強又強調,緊密合作必定是未來大趨勢,也是客觀環境下最好方向,三地法律服務業在研究未來合作模式時應兼顧各自特點和優勢,例如上海一直是內地非常重要的商貿中心,廣東省是沿海對外開放非常重要的地方,跟香港的關係及往來也非常密切,香港則是擁有「一國兩制」的獨特優勢,回歸以來,香港一直維持實施普通法的傳統,國際訟裁及商貿調解也有相當經驗。他相信,三地之間不存在惡性競爭,良性的合作、互動可以創造共贏,可發揮各自獨特的優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