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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3月24星期五
註冊證書編號65374795號
第44期

澳門法治報普法園地 從民法通則到民法總則 有哪些新看點? “一國兩制”首要依法治港 最高法審議並原則通過關於辦理侵犯公民個人信息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旺角暴亂燒的士案下月3日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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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角暴亂燒的士案下月3日裁決

被告楊家倫

本報綜合報導大公網322消息去年旺角暴亂,被告楊家倫涉嫌縱火燒的士,被控暴動及縱火罪,法官早前裁定表證成立,控辯雙方今完成結案陳詞,法官將案件押後至下月三日裁決,被告繼續獲准保釋。

控罪指,於公開大學任技術員的被告楊家倫(31歲),在去年29日,在旺角豉油街及花園街交界附近參與暴動,將燃燒中的火種放置於停泊於豉油街的一輛的士。被告否認暴動罪及縱火罪,抗辯稱警方拉錯人。

控方結案陳詞稱,雖然只有影片拍到一戴口罩及帽的男子犯,但有證據包括被告的生活照,顯示他過去多年都有戴眼鏡,事發後卻突然不戴眼鏡,被告事發後翌日即210日,購買了一張新的個人八達通,明顯是有事件要隱瞞,堅稱被告就是該戴帽男

法官明言,目標人物的確參與暴動和縱火。辯方則指,不會爭議目標人物的行為,但認為無證據支持被告便是目標人物。辯方亦強調有人相似,舉例指就好似我戴假髮出到去有人認我唔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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