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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3月31星期五
註冊證書編號65374795號
第45期

澳門法治報專題 國台辦:無論走遍世界各國 恐怕也沒有一個叫“臺灣國”的地方 護照貼上“臺灣國”,臺灣就“國”了? “占中禍首”終被拘捕:發起人多項罪名將被起訴 法警察槍殺華人 德媒:華人不應成為“沉默的一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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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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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中禍首”終被拘捕:發起人多項罪名將被起訴

本報綜合報導時隔兩年多,發動占中的所謂占中三子終於被起訴,被警方預約拘捕。

占中三子包括港大法律學者戴耀廷、中文大學學者陳健民及牧師朱耀明。據香港星島日報網報導,香港警方27日一早陸續通知9名曾參與佔領行動的人士預約拘捕,其中戴耀廷等3人涉嫌串謀公眾妨擾、煽惑他人公眾妨擾等,預料不止一項控罪。 其他幾人包括立法會議員陳淑莊、民主黨的李永達、社民連成員黃浩銘等,他們必須在27日傍晚5時到灣仔警署接受預約拘捕。預約拘捕是指讓沒有立即致命性危險的嫌犯自己到警局,然後實施拘捕。晚上7時許,9人抵達灣仔警署報到,接受預約拘捕。

立法會議員陳淑莊在社交媒體稱,27日一早收到警方通知,經確認後被起訴的是違反普通法中的《公眾妨擾罪》。東方日報網稱,普通法下的公眾妨擾罪刑罰不輕,最高可判處7年監禁,控罪元素主要指其行為對公眾造成傷害,包括人身、財產或安寧。星島日報網稱,佔領行動20149月發起,戴耀廷、陳健民及朱耀明在同年123日進行所謂公民抗命的最後一步,聯同所謂占中十死士之一的邵家臻等共65人到中區警署自首,承認參與未經批准的公眾集會罪名,所有人當日都未被即時逮捕,完成辦理報案手續後即離開。戴耀廷在自首時稱,警方準備了一份表格,列出一系列罪行,包括組織或煽動未經批准的集會、參與未經批准的集會、刑事毀壞及阻差辦公等,他本人只選了參與未經批准的公眾集會罪名,但有心理準備被控其他罪名。根據《公安條例》規定,參與未經批准的公眾集會,一經循公訴程式定罪,可處監禁5;循簡易程式定罪,可處第2級罰款及監禁3年。

針對預約拘捕,戴耀廷27日稱,從時間上有合理假設,梁振英政權想為林鄭月娥政權清除所有政治障礙,於是在林鄭月娥當選後翌日即提出起訴,幫林鄭月娥在71日上任前將事件解決。陳健民稱,此舉無助於促進社會對話。特首當選人林鄭27日表示對拘捕事先完全不知道,檢控工作由律政司獨立進行,上任後不干預,她尊重法治。她同時強調,修補社會撕裂不等於法治要妥協。民建聯主席李慧瓊表示,違法者被起訴是依法辦事,是合情合理,也是必然的結果。經民聯議員梁美芬也說,一直以來只有員警、前線參與占中者被處理,但發起人案件遲遲未能處理,只有他們被拘捕才可以彰顯法律的公平公正。

東方日報網注意到,被指占中幕後黑手及最大金主的壹傳媒負責人黎智英暫時榜上無名,他在占中期間幾乎每天都現身金鐘佔領區,且被揭露曾向泛民多個政黨及議員秘密捐款共4000多萬港元。近年來,黎智英逐步淡出壹傳媒業務各項重要職位,但仍然與泛民人士頻繁密會,令人懷疑是否又想密謀攪局。香港中小型律師行協會創會會長陳曼琪等人則認為,佔領行動的搞手及策劃者應控以暴亂罪。

(來源:環球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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