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對107名省管領導幹部進行經濟責任審計
【本報綜合報導】新華社太原5月15日電 記者15日從山西省審計廳獲悉,山西省經濟責任審計領導小組日前安排對107名省管領導幹部進行經濟責任審計,其中任中審計49名、離任審計58名,審計對象同比增加55名。
據介紹,為保證審計品質和效率,審計部門將把經濟責任審計與年內開展的市級財政決算審計、部門單位預算執行審計、自然資源資產審計和財務收支審計、企業資產負債損益審計相結合,統籌組織實施。
根據省管幹部不同類別,此次對黨政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將重點關注貫徹中央和山西省委、省政府重大決策部署、“三去一降一補”任務落實、創新驅動戰略實施、精准扶貧精准脫貧、財政資金和國有資產管理、履行部門職責、推動本部門事業發展、預算執行和效果、對所屬單位監管等情況。
此次經濟責任審計涉及市委書記、市長同步審計4名,山西省黨政工作部門主任、廳局長19名,省屬高校、院所、群團組織、企業負責人23名,市檢察院檢察長、法院院長、公安局局長16名,縣委書記43名,其他2名。
其中,對21名縣(區)委書記實行交叉審計,堅持黨政同責、同責同審,對領導幹部決策權、執行權、管理權和監督權實行審計全覆蓋,實行黨政領導幹部“同步審”。對發現的問題,將客觀認定責任,狠抓追責問責,為紀委、組織部門運用審計成果提供依據。
據悉,山西省去年底已明確將對公共資金、國有資產、國有資源、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實現全覆蓋,以此發現國家和山西省重大決策部署貫徹落實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和重大違紀違法問題線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