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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5月26星期五
註冊證書編號65374795號
第51期

澳門法治報普法園地 港律政司長在倫敦演講:基本法是香港法治基石 近期兩起打孩子事件引熱議 警方引導需更主動 真人車貼走紅遭吐槽太危險 警方:導致事故或將擔責 港21Uber司機涉非法載客取酬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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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21Uber司機涉非法載客取酬被捕

本報綜合報導大公網523消息香港警察九龍東、九龍西及新界南三個總區的交通部門23日早上展開行動,在多個地點放蛇拘捕21Uber司機。目前涉事司機尚被拘留於警署內接受調查。

西九龍總區交通部總督察劉達輝在交代事件時指,21名被捕司機包括201女,年齡由2159歲。他們涉嫌非法載客取酬,及沒有第三者保險,而在道路上使用車輛罪。他稱警方會繼續相關行動,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

圖:23日上午,西九龍總區交通部總督察劉達輝交代事件(電視截圖)

劉續稱,任何司機載客取酬,必須向運輸署申請汽車出租許可證,並將證件展示在當眼位置。而被捕司機亦需要於5日之內提供有效保險單,證明車輛可作出租用途。

去年多名Uber司機罪成 停牌1

去年(2016年),多名Uber司機被控駕駛汽車以取酬載客沒有第三者保險而駕駛兩宗罪。當時法庭裁定所有被告兩項罪名成立,並判被告各罰款約1萬港元,全部須停牌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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