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家暴法實施以來全國法院發出人身安全保護令1284份
【本報綜合報導】據新華社北京7月19日消息,2016年3月1日反家庭暴力法正式施行後,各地法院截至今年6月底共發出1284份人身安全保護令,許多長期遭受家庭暴力的受害人特別是婦女、未成年人和老年人的人身權益得到有效保護。
這是記者19日從最高人民法院、中央綜治辦、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全國婦聯等15個部門聯合召開的家事審判方式和工作機制改革聯席會議第一次全體會議上獲悉的。據悉,最高人民法院2016年5月啟動家事審判方式和工作機制改革試點工作以來,超過80%的試點法院與相關部門建立聯席會議機制,家事審判工作規則逐步完善,機構和隊伍專業化建設進展迅速,反家庭暴力工作成效明顯。
記者同時瞭解到,2016年,各級法院審結家事案件175.2萬件,其中離婚案件139.7萬件。民政登記離婚和法院判決離婚所涉當事人近千萬人。
“隨著離婚率不斷增長,未成年人的教育與撫養、婦女權益保護、老年人贍養等社會問題頻發,影響社會和諧穩定。更為嚴重的是,如果家庭糾紛處理不當,極易引發極端刑事案件,對社會治安帶來嚴峻挑戰。”最高法提出,加強家事審判工作,深化家事審判方式和工作機制改革,對於加強和創新社會治理,維護社會和諧穩定,推進平安中國建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據悉,全國各級法院將持續深入開展家事審判方式和工作機制改革,回應社會關切、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司法需求。進一步加強執法辦案,深化家事審判改革,依法保障未成年人、婦女、老年人合法權益。堅持以人為本,將案件審判由側重財產權益保護轉變為全面關注當事人身份利益、人格利益、情感利益和財產權益,推動家事審判更加專業化、人性化。
此外,本次會議明確最高人民法院與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全國婦聯共同研究論證實施反家庭暴力法的指導性意見。下一步,各部門將繼續加強合作,逐步解決反家庭暴力法實施過程中特別是人身安全保護令執行中的各類問題,切實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保護家庭成員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