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誤導警方罪下月再審 林子健准保釋禁離港
【本報綜合報道】涉嫌提供虛假資料誤導警方被捕的民主黨成員林子健,8月16日晚被正式起訴“誤導警務人員”罪,17日早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林子健由警車押送到法院應訊。控方申請被告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9月14日,等警方進一步調查,包括檢視閉路電視紀錄,尋找目擊證人,擴大搜查範圍等。法官批准林子健以5000港元現金保釋,期間不得離港,逢周一及周四需到馬鞍山警署報到。
林子健被警車押往九龍城法院
逢周一周四需往警署報到
被捕的林子健15日晚11時許在紅磡警署報稱胃酸倒流及頭暈不適,警員陪同他乘救護車到伊利沙伯醫院急症室。林子健今早離開醫院時,由醫護人員用手推車推至警車前,未發一言,旁邊警員稍加攙扶,林即能自行登上警車。林離開醫院時無戴口罩或鎖上手扣。
林案吸引大批記者追訪
民主黨前主席何俊仁與一名男子,17日12時半現身九龍城法院。被記者問及是否來支持林子健,何依舊死撐:“係呀係呀係呀。”
另外,警方西九龍總區重案組探員16日繼續調查案件。16日晨約10時,探員連同40多名機動部隊警員,前往西貢大網仔路愛月樓對開的石灘,進行地氈式搜索,檢走一個煙包、一張染有啡色污漬的紙巾,警方初步相信紙巾上是乾涸血漬。
警方引用《警隊條例》第64條起訴林子健,一經定罪,可處罰款1000元及監禁六個月。
(來源:大公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