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立法確定最低工資標準
【本報訊】新華社澳門4月16日電(記者郭鑫)澳門特區立法會16日舉行全體會議,細則性通過《雇員的最低工資》法案,明確了澳門首個法定全面最低工資時薪為32元(澳門元,下同)。特區政府預計,受惠於此的本地居民和外雇分別有3100人和2萬人。
法案建議,最低工資金額如按月計算報酬,為每月6656元;如按周計算報酬,為每週1536元;如按日計算報酬,為每日256元;如按實際生產結果計算報酬,以當月的基本報酬除以當月實際工作的時數,即平均每小時32元。超時工作報酬方面,法案保障雇員可收取不低於正常工作的報酬。
法案將從今年11月1日起生效實施,並且每兩年檢討一次。特區立法會第二常設委員會主席陳澤武在引介法案時表示,該法案是落實澳門特區政府全面實施最低工資的承諾。
澳門特區政府將制定行政法規獨立補貼殘疾雇員以達到最低工資金額,並與全面最低工資的法案同步生效。
列席會議的澳門特區政府經濟財政司司長李偉農預計,設立全面最低工資將使本地通貨膨脹增加0.3%左右,對就業環境影響輕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