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家超:港可參考澳門設國安委
圖:黑暴持續破壞香港,印證港區國安法有立法必要
【本報訊】保安局局長李家超14日接受電視臺訪問時表示,港區國安法在執法層面可以參考澳門設國家安全委員會,直接向行政長官彙報。他透露,警員要加入警隊專責國安法執法的部門需要符合三個要求,包括對香港忠誠、遵守保密原則,以及對維護國家的觀念要符合當局要求。他又說,日後有需要向內地聽取有關國家安全的意見,彌補香港的不足。
李家超日前指出,警隊正成立專責隊伍部署港區國安法執法,澳門相關經驗值得參考。他在無綫(TVB)節目《講清講楚》透露,參考的方向包括在港設國家安全委員會,「重點是一定要向特首彙報,因為涉及國家層面的事,而特首是一個向國家負責的最高代表。」但他強調兩地情況有一定分別,日後亦會有需要與內地就國安情況定期交流。
基本法人權權益仍受保障
李家超強調:「在國家安全,只有一個標準,就是『國家』的標準。國家在收集情報或者在網路方面都比香港特區強很多,所以在這方面,由國家譬如跟我們交流、給予一些意見,或者提醒某些活動情況,當然能幫助我們很多。」李家超又說,港區國安法細節公佈之後,基本法之下的人權等權益仍然會受到保障,先要取得法庭手令才能入屋搜查、最多扣留48小時等,這些在執行港區國安法時仍適用。
李家超表示,執法不是指港區國安法首日生效後立即作出拘捕,而是要有執法機制。該部門的人手和質素非常重要,而香港警隊曾經取締「香港民族黨」,所以具有豐富經驗。警隊日後會視乎港區國安法的條文,按實際需要增加培訓。
他認為,新成立的隊伍日後要專業化,才能提升部門效益,同時亦會安排相關法律專家提供支援。其他紀律部隊亦可在一定程度上幫忙,因為不同部隊都有各自的反恐經驗,但總體都是以警隊為主力。當局亦會研究是否招聘退休警員。
至於專責隊伍的實際人手,李家超表示要視乎條文要求而定,該隊伍成員要有很強的分析能力、洞悉力,也要通過品格審查,包括對香港的忠誠度、遵守保密原則、對維護國家安全的看法及理念符合當局的要求等,亦不排除限制國籍、宣誓效忠特區等,確保執法人員清楚維護國家安全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