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之鋒「解釋」來了:我不主張「港獨」或「自決」
2016年,黃之鋒在美國與共和黨參議員盧比奧見面 圖源:黃之鋒臉書
【本报讯】欲參選香港立法會換屆選舉的黃之鋒,7月26日接到九龍東選舉主任蔡敏君來信,要求其解釋是否仍有意推動「民主自決」的「港獨」主張。
27日中午,黃之鋒在臉書賬號上傳其回復內容,一改其昔日言行,聲稱無意推動「民主自決」,也不主張「港獨」或「自決」,又稱其政治主張符合「一國兩制」。
黃之鋒聲稱,他報名參選的決定,與過去在「香港眾志(已解散)」的身份與職務並無關聯。他已於6月30日退出「香港眾志」,「以個人身份踐行信念」,因此「既無意圖亦不可能」作出實際行動繼續推動該組織的主張。
黃之鋒又以「香港眾志」的宗旨已由「推動香港民主自決」改為「推動香港的民主與進步價值」為借口,狡辯稱該組織已公開宣佈停止推動「民主自決」,並不視「港獨」作為其中一個選項的「自決」前途過程。
他聲稱,自己並不主張「港獨」或「自決」,又稱自己的政治主張「符合‘一國兩制’方針,並不抵觸《基本法》下的憲制及法律地位,和《中英聯合聲明》對香港既定的基本方針政策。」
蔡敏君在去信中列舉了黃之鋒推動美國國會通過所謂「香港人權及民主法案」;致信美國國務卿,要求美國政府對特區官員實施「制裁」等言行,要求他回答是否仍有意請求美國「制裁」香港特區,以及是否有請求其他外國政府推動類似法律的意圖。
對此黃之鋒僅以「否」和「沒有」回答詢問。
黃之鋒聲稱自己「無能力亦無意圖」借助外國力量對中國及或香港特區施加壓力,也「從來沒有」借助外國力量在香港從事政治活動。
對於曾經聲稱「義無反顧的反對國安法」,黃之鋒狡辯道,他反對「現行香港國安法」,但並不反對香港特區根據《基本法》在「一國兩制」、「高度自治」方針下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憲制責任。
香港立法會選舉提名期將於7月31日結束,多名反對派參選人陸續收到選舉主任來信,要求其回應重大原則立場問題。
值得註意的是,黃之鋒26日淩晨在臉書賬號貼出5名選舉主任的姓名和照片,並配上挑釁嘲諷文字,意圖煽動網民起底及騷擾。在收到蔡敏君來信後,黃之鋒又聲稱遭「巨細無遺的政治審查」。
對此,全國政協副主席、香港特區前行政長官梁振英在臉書發文,反問「對立法會參選人在某些問題上作政治審查有什麽問題?」
梁振英質疑,推動外國制裁香港、支持分裂國家的人,可以成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的立法會議員嗎?「如果沒有這種政治審查,香港會成為國家和國際的大笑話。我們要理直氣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