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津離港限制即時取消
【本報綜合報導】據大公網12月7日訊 特首梁振英於網志表示,昨天會同行政會議通過即日起取消低收入在職家庭津貼計畫的離港限制。他指,扶貧是本屆政府四大施政重點之一,2014《施政報告》提出設立低津計畫。本屆政府上任四年多以來,福利開支增加55%,基層市民生活多了保障,但並沒有因此而出現“養懶人”現象,失業綜援連續下跌86個月。他形容,低津計畫鼓勵市民自力更生,讓低收入人士在政府津貼的協助下,透過自己努力,改善生活。
逾2.7萬個案獲批津貼
低津計畫於今年五月起實施,受惠對象為香港居民,在職家庭及學生資助辦事處表示,截至上月中,辦事處累計收到逾3.7萬宗申請,而截至11月18日,逾2.7萬宗申請個案成功獲批津貼,涉及津貼金額逾3.2億元。
政府發言人表示,考慮到個別家庭成員在某些情況下或須短暫離港,故容許申請家庭的任何成員在每段為期六個月的申領期內可離港30日,但低收入津貼家庭的成員若在申領期內,因受僱從事有薪工作而離港,則其離港日數可獲豁免計算。取消離港限制的安排適用於在昨日起收到的申請,若申請以郵寄方式遞交,取消離港限制安排適用於郵戳日期為2016年12月6日及之後的申請。
議員贊優化從善如流
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陸頌雄形容,政府今次優化是從善如流,回應申請人訴求。工聯會勞工界議員何啟明稱,過往於前線接觸個案時,有20%至30%的申請人因離港限制,而無法受惠低津,“申請人主要因數女在外地讀書,有基層青年返內地讀書;亦有不少是有回鄉探親,或要照顧內地的親友,導致他們無法申請,令低津成效打折扣。”何啟明建議,政府儘快檢討低津計畫,特別對從事“散工”的申請人,他們難以找僱主證明工作時數,建議改以自述書取代。
香港社區組織協會歡迎政府取消低津的離境限制,體恤基層困難。
社協建議政府提早全面檢討、修改及優化低津計畫,包括簡化申請檔及放寬申請時限,仿效交津,將申領期由半年改為容許半年至一年,減輕行政及申請手續;以及將“一人貧窮住戶”納入低津計畫的受惠對象等。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稱,政府將於明年中,就低津計畫進行整體政策檢討,屆時會小心及全面地考慮公眾及關注團體就計畫提出的不同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