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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3月2星期四
註冊證書編號65374795號
第41期

澳門法治報普法園地 長期欠交功課 教師打讀寫障礙小學生判社會服務令 丈母娘被殺男子蒙冤16年 檢察院13年監督判無罪 最高法對“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第二十四條作出補充規定 如何避免冤假錯案再發生?最高法發文立“規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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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園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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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期欠交功課 教師打讀寫障礙小學生判社會服務令

本報綜合報道大公網223消息一名資深教師難耐小四學生多次教導下仍然欠交功課,竟兩度向學生動粗,包括叉頸、扯衣領等,涉案教師吳祖兒就兩項普通襲擊罪名聽取判刑,暫委裁判官屈麗雯指,受襲學生患有讀寫障礙,被告因用心教導無果,引致本案發生,考慮被告事後已反省,並主動修讀特殊教育課程,解釋問題根源,決定輕判被告80小時社會服務令。

被告吳祖兒(35)出任教師達13年,被控在20141112月及20156月,分別在東涌某小學內課室襲擊10歲小四男生X,包括叉頸、箍頸、扯衫領,以及踢學生枱凳等。被告不認罪,但被裁定罪名成立。

辯方求情時呈上16封求情信,分別來自涉案小學的校長、同事、舊生家長、視障學生等。信中均指,被告為人熱心教學,不時研究方法提升學生學習興趣。對後輩又加以提攜。視障學生更指,被告對學生不離不棄,是個充滿熱誠的老師。

辯方更指,被告在事後已深切反省,主動132小時進修特殊教育課程,又接受校方輔導。辯方稱校方已決定繼續聘用被告,可見被告依舊獲信任,反映本案屬單一事件,被告重犯機會低,希望輕判被告。

暫委裁判官屈麗雯直指,家長帶子女上學,期待會得到老師照顧,但被告襲擊學生,行為違反了家長與學生的信任,案情嚴重。在求信中,可見被告過去教學表現良好,才會獲校方及學生支持,因此納被告過往品格良好,相信本案起因是被告過份緊張學生表現所致。考慮被告已反省,並正視問題學習指導特殊學生的正確方法,決定輕判被告80小時社會服務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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