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型店搞網上抽獎陷法網
圖:李仲華當日舉辦抽獎遊戲,得獎人士可獲得一部模型巴士
“我從來無犯過事,連違例泊車都無!如果因為呢件事而留有案底,好唔值得!”巴士模型店股東之一李仲華,因舉辦網上抽獎送模型惹上官非,最終獲控方不提證供起訴,簽保一千元,守行為十二個月,不留案底。類似抽獎活動,原來商戶只需要求參加者回答簡單問題,即毋須申領《推廣生意的競賽牌照》,李仲華呼籲同業小心留意,但就算可以“回帶”(重新再來),自己寧願領牌,也不會問一些在他眼中屬“低智的問題”來逃避責任。
55歲的李仲華有份經營的巴士模型店Bus by Bono成立至今三年,業務主要是售賣自家製作的巴士模型,去年他與同事忽發奇想,推出為期十個星期的抽獎活動,參加者只需在專頁上按Like(讚好)及Share(分享),即有機會獲得一部巴士模型,他隨機抽樣,前後送出十部巴士模型。李仲華坦言,當初以為只是一個Marketing Strategy(市場策略),趁聖誕節檔期前宣傳,豈料卻惹上官非。
涉違賭博例 定罪可囚兩年
民政事務總署接獲投訴,確認模型店沒申領《推廣生意的競賽牌照》,轉交警方調查,警方今年一月十二日拘捕李仲華,指他涉嫌觸犯《賭博條例》,一經定罪,最高可判處罰款五萬元及監禁兩年。李仲華無奈地說:“當時我只想協助警方調查,警方亦同我講只係比衝紅燈嚴重少少,後來我先知道,一旦入罪會有刑事案底,惟有請私人律師,同時希望可以由控告一個人,改為控告公司,又提出可唔可以O.N.E(Offer No Evidence,即不提證供起訴)。”
李仲華多次強調,事件只屬“一件好芝麻綠豆嘅事”,但他絕對介意留有案底,“我從來無犯過事,連違例泊車都無!如果因為呢件事而留有案底好唔值得!因為啲人唔會理你係販毒,定係搞抽獎犯法留案底!”去了一次警署保釋,上了三次法庭,公司斥資數萬元聘請律師,最終事件獲得解決,控方不提證供起訴,裁判官下令撤銷控罪,李仲華不用留案底,但仍須簽保一千元,守行為十二個月。
“問答遊戲問題好低B”
錢財是身外物,但問到如果可以重新再來,究竟會選擇不搞抽獎?用毋須領牌方式舉辦問答遊戲?還是寧可麻煩一點申領競賽牌照?“如果可以『回帶』(重新再來),當然會跟足程序手續領牌!但我一定唔會用問答形式,因為覺得問問題好低B(低智)!”
步入網絡時代,不少商戶透過互聯網,甚至手機應用程式推廣業務,李仲華希望,今次事件可令更多商戶得悉條例的存在,“如果政府或者媒體,可以多啲推廣有呢一條法例,商戶就唔會誤墮法網!”
(來源:大公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