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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4月14星期五
註冊證書編號65374795號
第4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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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園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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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界認同律政司執法護公義

本報綜合報導】對於警方決定落案起訴熱血公民立法會議員鄭松泰侮辱國旗及區旗罪,多位政界和法律界人士表示支持,認為如果有些行為是很明顯侮辱國旗,即使並非塗污或燒毀,都可能涉及有關罪行,強調每一位香港人都應該尊重國旗。

曾就事件向警方報案的民建聯立法會議員劉國勳指,他是覺得鄭松泰的行為有問題才向警方報案,已向警方錄口供,警方起訴符合他的期望。劉認為,今次事件對近年社會示威行動中侮辱國旗的行為,可起警惕作用,相信警方是有足夠證據才落案起訴,日後亦可作為案例之用。他認為,鄭在眾目睽睽之下斷正,而且一而再、再而三,倒插其他議員桌上的國旗,明顯違法。他強調,任何人都應該為自己的行為承擔責任。

蔣麗芸:願做證人

當日有制止鄭松泰倒轉國旗的民建聯立法會議員蔣麗芸表示,香港有國旗和區旗法,相信警方有充足的證據才會決定落案起訴,亦支持警方的決定,因為香港人和中國人都會尊重區旗和國旗。她又指,警方早前曾邀請她協助調查,若有需要,她亦願意擔任案件的證人。

曾在立法會大會上動議譴責鄭松泰的獨立議員謝偉俊,認同律政司執法維護公義,並認為警方起訴鄭松泰絕不是小題大做,因為在任何一個國家,國旗、國徽被侮辱都是大件事,正如戰爭片中有士兵面對死亡都要保護國旗。至於起訴的法律依據是否充足,本身是律師的謝偉俊指,雖然法例無講明倒轉插國旗是侮辱國旗,但根據法院以往的判決,有關定義可能被涵蓋,蓄意地做任何行為,未必一定要塗污或燒佢,如果有些行為是很明顯侮辱國旗,都可能涉及有關罪行。

本身是律師的民建聯立法會議員張國鈞指,警方如認為有人違法,當然有權亦應該執法。至於立法會已有相關委員會正就事件調查,張國鈞表示,委員會正研究起訴會否對調查工作有影響,未來可能需討論應如何做。

張國鈞又指,根據國旗法,只要有關展示品足夠令人覺得和國旗足夠相似,即可被當成國旗,不過有關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他不便作太多評論。

來源:大公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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