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律政司長在倫敦演講:基本法是香港法治基石
【本报综合报道】香港律政司司長袁國強資深大律師5月24日(英國時間)在英國倫敦發表演說時表示,法治是普通法制度的精神和基石,基本法同時讓香港特別行政區延續普通法制度,為香港特區的法治提供憲制保障。
袁國強指出,“一國兩制”政策成功落實是毋庸置疑的。他說︰“就基本法所保障的香港特區普通法制度、法治和司法獨立而言,全部均得以維持。”
袁國強於訪問英國首天,在倫敦“亞洲之家”以“香港特區與『一國兩制』和法治:二十周年回顧暨展望未來”為題發表演說。
香港律政司司長袁國強5月24日(英國時間)在英國倫敦發表演說(網絡圖片)
法律制度持續透明
袁國強強調,除了維持普通法制度外,基本法亦包含各項重要的憲法保障,對維護司法獨立至為重要,這亦是法治的基石之一。他說:“基本法第八十二條不但規定香港特區的終審權屬於終審法院,亦訂明終審法院可以邀請其他普通法適用地區的法官參加審判。”
袁國強表示,香港特區的法律制度持續透明;法官的委任繼續任人唯才;除了憲法保障外,尋求司法公義的渠道依然暢通無阻,並與健全的法律援助制度相輔相成。“香港特區的法官無論在民事案件,還是具爭議性的公法案件(包括有關司法覆核申請的案件),均繼續作出非常有理據的判決。”
袁國強於5月25日(英國時間)轉抵牛津繼續訪問行程。他應邀到牛津大學St Hughs College的莫慶堯紀念講座,以“香港普通法制度的發展──過去、現在、未來”為題發表演說。
(來源:大公網)